政府認定反覆爭議
租賃業還是倉儲業:迷你倉儲遭連續開罰的認定爭議
這篇陳述迷你倉儲業者遭遇的政府認定反覆爭議。文中列出時間軸:政府核准SIIR與微型創業鳳凰、商業司准了營業登記、國稅局給了稅籍編號、商業司與都發局都認定為租賃業、商業司於105年8月與10月兩次確認為不動產租賃業,但都發局後續卻改口將迷你倉儲歸類為倉儲業,而倉儲業只能設立在工業區,因此遭到連續開罰。我強調企業要的不是縱容,而是主管單位始終如一的態度,若政策要修改也應與業者溝通,而非直接開罰了事。
租賃業還是倉儲業:迷你倉儲遭連續開罰的認定爭議
你將學到什麼
認定反覆的時間軸
從商業司准登記、認定為租賃業,到都發局後續改口歸類為倉儲業並開罰的完整經過。
租賃業與倉儲業的差異
倉儲業依規定只能設立在工業區,這正是認定改變後導致業者遭開罰的關鍵。
企業要的是一致態度
作者強調企業能接受政策修改,但無法接受各主管單位各說各話、互不認帳。
同樣都是政府單位的解釋與法規,卻產生了意想不到的結果。
企業要的,並不是全然的縱容,而是始終如一的態度!就算政策要修改也沒關係,但不能每個主管單位都各司其職、互不認帳啊!
有問題,修改、調整、溝通都沒有問題;覺得有疑慮要不就搬出管理辦法,要不就與業者溝通強化稽核的工作,而不是因為民代的壓力就用開罰了事。
1. 政府給了SIIR、給了微型創業鳳凰,且確認鼓勵新興產業立場
2. 商業司准了營業登記
3. 國稅局給了稅籍編號
4. 商業司說這是一般服務業&租賃業
5. 都發局也說這是租賃業
6. 都發局的土地使用分區界定說可以設在商業區&有條件設在住宅區或工業區
7. 105年8月跟10月,商業司兩次都認定為不動產租賃業
然後............都發局突然改口說迷你倉儲應該歸類在倉儲業,而倉儲業只能設立在工業區!噹噹!因違反倉儲業規定而連續開罰!
#到底是租賃業還是倉儲業到底該聽誰的
#話都給都發局說就好了
#是你們說租賃業的然後又改認定為倉儲業開罰的呢
本文原發表於 2016/12/17 的 Facebook 貼文,原文照登,僅調整網頁排版;文中提及的產品、價格與活動以當時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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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學習
常見問答
迷你倉儲最初被哪些單位認定為租賃業?
商業司准了營業登記並認定為一般服務業與租賃業,都發局也認定為租賃業,商業司在105年8月與10月更兩次確認為不動產租賃業。
後來為什麼遭到連續開罰?
都發局後續改口將迷你倉儲歸類為倉儲業,而倉儲業規定只能設立在工業區,業者因此違反規定遭連續開罰。
妳對這起爭議的訴求是什麼?
我表示企業能接受政策修改與溝通調整,但無法接受主管單位各自認定、互不認帳,只因壓力就用開罰了事。
